工作內容

  • 福利服務、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區發展、社會工作、志願服務、保護服務、人民團體及合作行政等事項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
  • 兒童及少年、婦女、老人與身心障礙者等族群之福利服務、權益維護及相關機關(構)之監督輔導。
  • 社會救助業務、社會保險制度與保護服務業務之規劃、推動、管理及監督。
  • 社會工作、志願服務、社區發展及公益勸募之推動及管理。
  • 人民團體與合作事業之輔導及管理
  • 其他社會行政相關工作。

薪資待遇

  • 薪資約37,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