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科目
【第一試-測驗式】:應試科目總分為600分,各應試科目配分及考試時間如下
類別科目 | 考試科目 | 總分 | 配分 | 佔分 | 時間 | 考試方式 | |
---|---|---|---|---|---|---|---|
綜合法學(一) | 第一卷 | 刑法 | 共600分 | 70分 | 300分 | 90分鐘 | 採測驗式試題 |
刑事訴訟法 | 50分 | ||||||
法律倫理 | 30分 | ||||||
第二卷 | 行政法 | 70分 | 300分 | 90分鐘 | 採測驗式試題 | ||
憲法 | 40分 | ||||||
國際公法 | 20分 | ||||||
國際私法 | 20分 | ||||||
綜合法學(二) | 第一卷 | 民法 | 100分 | 300分 | 100分鐘 | 採測驗式試題 | |
民事訴訟法 | 60分 | ||||||
第二卷 | 公司法 | 30分 | 300分 | 80分鐘 | 採測驗式試題 | ||
保險法 | 20分 | ||||||
票據法 | 20分 | ||||||
證卷交易法 | 20分 | ||||||
強制執行法 | 20分 | ||||||
法學英文 | 30分 |
【第二試-申論式】:應試科目總分為900分,各應試科目配分及考試時間如下︰
第二試應試科目,除國文外,均應附發法律條文。
第二試應試科目,除國文外,均應附發法律條文。
類別科目 | 考試科目 | 總分 | 佔分 | 時間 | 考試方式 |
---|---|---|---|---|---|
共同科目 | 憲法、行政法 | 共900分 | 200分 | 180分鐘 | 採申論式試題 |
刑法、刑事訴訟法 | 200分 | 180分鐘 | 採申論式試題 | ||
國文(作文) | 100分 | 120分鐘 | 採申論式試題 | ||
民法、民事訴訟法(一) | 300分 | 120分鐘 | 採申論式試題 | ||
民法、民事訴訟法(二) | 120分鐘 | 採申論式試題 | |||
公司法、保險法、證券交易法 | 100分 | 120分鐘 | 採申論式試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