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試科目
類別科目 | 考試科目 | 總分 | 配分 | 時間 | 考試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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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科目 | 國文 | 作文 | 共100分 | 60% | 120分鐘 | 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 |
公文 | 20% | |||||
測驗 | 20% | |||||
中華民國憲法與警察專業英文 | 中華民國憲法 | 共100分 | 50% | 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 | ||
英文 | 50% | |||||
專業科目 | 警察情境實務(包括警察法規、實務操作標準作業程序、人權保障與正當法律程序) | 100分 | 依各考卷上配分 | 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 | ||
警察法規(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 100分 | |||||
犯罪學與犯罪預防 | 100分 | 採申論式試題 | ||||
犯罪分析 | 100分 | |||||
諮商輔導與婦幼保護 | 1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