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試科目

類別科目考試科目總分配分時間考試方式
普通科目國文作文共100分60%120分鐘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
公文20%
測驗20%
中華民國憲法與警察專業英文中華民國憲法共100分50%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
英文50%
專業科目行政法與警察行政違規調查裁處作業100分依各考卷上配分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
警察法規(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100分
警察情境實務(包括警察法規、實務操作標準作業程序、人權保障與正當法律程序)100分
警察法制作業100分採申論式試題
偵查法學與刑事司法作業100分採申論式試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