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常見問題
聯絡我們
關於皇榜
最新資訊
師資團隊
考試資訊
司法官/律師
司法官
律師
警察特考
警察特考三等
警察特考四等
高普考
高考
普考
司法特考
司法特考三等
司法特考四等
司法特考五等
地方特考
地方特考三等
地方特考四等
考生祈福
文昌帝君/北部
台北
新北
基隆
宜蘭
桃園
新竹
文昌帝君/中部
苗栗
台中
彰化
南投
雲林
文昌帝君/南部
嘉義
台南
高雄
屏東
文昌帝君/東部
花蓮
台東
文昌帝君/離島
澎湖
金門
訂購課程
登入 / 註冊
0
目前無報名任何課程
0
購買課程
目前無報名任何課程
法制
考試簡介
應試科目
歷年錄取
工作內容
投考組合
報名期間
民國113年9月10日(星期二)至113年9月19日(星期四)
考試日期
民國113年12月7日(星期六)至12月9日(星期一)
考試資格
學歷資格:大學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無依法不得應國家考試之情事。
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經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及格方式
【考試成績
】
本考試總成績之計算,以普通科目每科成績乘以百分之10。
本考試各項成績之計算,取小數點後四位數,第五位數以後捨去。考試總成績之計算,取小數點後二位數,第三位數採四捨五入法進入第二位數。
應考人筆試成績有一科為0分或總成績未滿50分者,均不予錄取。缺考之科目,視為0分。
本考試除公告之暫定需用名額外,用人機關如有臨時增列需用名額之需要,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彙整送考選部覈實提報考試院核定後,得增加需用名額。
關於皇榜
最新資訊
師資團隊
考試資訊
司法官/律師
司法官
律師
警察特考
警察特考三等
警察特考四等
高普考
高考
普考
司法特考
司法特考三等
司法特考四等
司法特考五等
地方特考
地方特考三等
地方特考四等
考生祈福
文昌帝君/北部
台北
新北
基隆
宜蘭
桃園
新竹
文昌帝君/中部
苗栗
台中
彰化
南投
雲林
文昌帝君/南部
嘉義
台南
高雄
屏東
文昌帝君/東部
花蓮
台東
文昌帝君/離島
澎湖
金門
訂購課程
登入